美國境內身分調整(I-485)政策大變動?
美國移民局(USCIS)近日突然發布了一份影響深遠的最新政策備忘錄(Policy Memorandum, 編號 PM-602-0199),針對計畫要在美國境內遞交 I-485 身分調整(Adjustment of Status),提出新的規範公告,很多人看到後感到十分焦慮,擔心以後在美國境內拿綠卡會不會變得很困難?

背景說明
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裡,大家都習慣了「只要人在美國合法居留,優先排期到了或與美國公民結婚,就可以理所當然在境內遞交 I-485 拿綠卡」。
但移民局在這份最新的備忘錄中,重申了一個法律概念:
「在美國境內做身分調整,從來就不是申請人的絕對權利,而是移民局給予的一種『例外放寬的特許與恩惠(Administrative Grace)』。」
移民局的潛台詞其實是:國會原本設計的常態移民機制,是希望大家乖乖在海外(例如:美國在台協會 AIT)走領事程序面試拿移民簽證入境,讓你留在美國直接換綠卡,其實是移民局提供「特許」,既然是特許,移民局就有權利隨時收緊審查標準。
政策改革重點
1. 審查官的「自由裁量權」增加
未來將採取「綜合狀況評估(Totality of the circumstances)」,像拿一個天秤一樣,官員會去權衡你留在美國的正面因素(如家庭關係、良好品格、對當地社區的貢獻),與你的負面因素。
以下行為在未來將會被視為高度相關的負面扣分項,甚至可能導致案件被拒絕:
在美期間,是否曾有過任何「未經授權的非法工作」?
是否在原本的非移民簽證(例如觀光、學生)到期後,沒有按時離境?
最重要的一點: 你的入境行為是否違反了當初簽證的初衷?(例如:拿觀光簽證一入境,就立刻動了「要在美國辦綠卡」的意圖,這會被認為有蓄意欺瞞、規避海外常領事程序的嫌疑。)
加分項目及扣分項目舉例:


2. 雙重傾向簽證仍可申請身份調整
移民局公告中也說明申請身分調整與同時維持具備雙重傾向(dual intent)類別的非移民身分,是完全合法的。也就是說,若持有的是允許有移民傾向的簽證(最常見的就是 H-1B 或 L-1),只要你持續維持合法身分,正常的境內提交 I-485 申請將不會受到影響。
3. 駁回申請必須寫明原因
如果官員決定基於裁量權拒絕(Deny)你的綠卡申請,駁回通知書裡必須以書面形式詳細寫出具體理由,官員必須一項一項列出正面與負面因素的對比,合理解釋為什麼你的負面因素超過了正面因素,這在未來也為申請人留下了申訴或抗辯的法律依據。
4. 具體細節有待後續公告說明
這份備忘錄的大方向確實是「收緊」政策,然而,備忘錄的最後一條明確提到,USCIS 後續還會針對不同類型的綠卡、特定的人群提供更具體的政策指南,目前許多實際執行上的「細則」都還有待說明,無需過度緊張。
未來的美國移民趨勢,「維持合法身分之連續性」將會是重中之重,在規劃入境、換工作、或是遞交任何身分轉換申請時,時間點的掌握以及文件的準備必須比以前更加精準,建議提前與律師討論規劃。